学习内容 >> 第六章>>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是行为各国的特殊金融机构,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共同的性质,表现在:

(一)地位的特殊性

尽管各国中央银行的名称不尽一致,但就其地位来说,中央银行都是居于一国经济金融体系的中心地位的金融机构。

1、从一国经济体系的运行方面来看,中央银行为经济增长创造了基本的货币和信用条件,并为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来看,中央银行是一国货币金融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全国货币信用制度的中心枢纽和金融监督管理的最多当局。

3、从一国对外金融关系方面来看,中央银行是国家对外开民经济金融往来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肩负者干预外汇市场,平抑市场汇价波动的职责。

(二)业务的特殊性

1、 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有着特殊的 法定权力法定限制、业务范围。

2、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不以盈利为目标。

3、中央银行的业务服务对象是各商业银行,政府机构和及其金融机构。

 

法定权力有:(1)有权垄断货币发行;(2) 有权管理 货币流通;(3)有权发布监管金融机构的业务命令和规章制度;(4)有权持有经营、管理国家的黄金外汇储备;(5)有权经理国库;(6)有权对金融业的活动进行统计和调查;(7)有权保持业务活动的相对独立性。

法定限制有:(1)不得经营一般性银行业务或非银行金融业务;(2)不得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单位提供担保或直接发放货款;(3)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4)不得从事不动产的买卖业务;(5)不得从事商业性的证券买卖业务;(6)一般不得向中央财政透支,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三)管理的特殊性

中央银行虽然经过一国的政府授权,享有各种金融管辖权,但与一般政府行政管理机关有区别:

1、中央银行在履行各项管理职能时,都是以“银行”的身份出现,而且管理手段也更多地具有银行业务操作的特征。

2、中央银行通常凭借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分层次来实施监督管理职能,行政手段居于次要地位。

3、中央银行在行使管理职能时,具备较大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1、 含义

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是一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集中或垄断一国的货币发行权是中央。

2、职能

① 中央银行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适时适度发行货币。保持货币供给与流通中货币需求的基本一致

② 有效调节货币供给量,处理好货币稳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③ 适时印刷,销造成销毁票币,调拨库款,满足货币的流通需要

(二)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1、含义

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又是政府管理金融的专门机构。

2、职能

① 代理国库。 ② 对政府融通资金。 ③ 代理政府债务的发行。 ④ 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 ⑤ 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 ⑥ 制定实施货币政策。 ⑦ 对金融业实施监管。

一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持经营的安全性。指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利益。高负债经营是现代金融机构尤其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特征,即可能给银行带来高利润,也有可能诱发支付危机。因此客观上要求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代表广大存款人的利益,集中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监管。此外,由于银行处于整个资金融通的枢纽地位,一旦发生危机,会波及整个社会。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资金流通顺畅与安全,中央银行的应努力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健与安全。 二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就是要维护金融业平等有序的竞争。一方面要防止某些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的垄断。另一方面要防止金融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盲目竞争和非法竞争。因此,中央银行必须要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和质量。三是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就是要确保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种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即是金融市场的主体,又是货币政策的重要传导中介,中央银行的必须要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加以引导和监管。以有利于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目的的顺利实现。四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就是通过中央银行的严格监管,保证各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营,保证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提高一国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⑧ 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

(三)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1、含义

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加办理存放,汇等项业务,充作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货款人。

2、职能

① 集中保管存款备金。 ② 充当最后货款人,为商业银行提供信贷。 ③ 办理商业银行问的清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