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货期末计价原则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发生减值的判断
当企业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表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存货出现减值。
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表明存货的价值为零。
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注意:
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
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原材料与库存商品不同;库存商品中,已经签订了销售合同和没有明确销售对象的不同。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其中:有销售合同的:估计售价为销售合同价;无销售合同的:估计售价为市场价;
【例】某公司20×7年12月31日有库存A商品10台,其单位成本38万元,账面价值380万元,12月31日,市场售价每台36万元。假定:12月曾与客户签订合约,销售A商品8台。售价每台40万元。其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如下:
12月31日A商品的可变现净值=8×40+2×36=392(万元)
说明:持有存货数量大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销售合同订购数量以合同价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其余数量以市价计算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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