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 |
2001年3月1日,D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账面价值950万元的存货作为对价,吸收合并E公司。合并前后,D公司与E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购买日E公司持有资产的情况见下表。
由于公司前后D公司与E公司无关联关系,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D公司的合并成本为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即1500万元。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550万元(1500-950) ,应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 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所取得的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350万元(1500-1150),应确认为商誉。 20x7年3月1日,D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8 5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 500 000 商誉 3 500 000 贷:长期借款 3 500 000 库存商品等存货科目 9 500 000 营业外收入——资产处置收益 5 500 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