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 12.1 同性恋 >> 电子讲义
第一节 同性恋  
 

人类的性与性别是一种自我认定,自我授予自己异性或同性的标识,并把之融入自我意识、自我认知之中,同时自觉地以此认定表现自我、做出以此认定而相符的行为;此乃自我的主动选择而非社会强加。

所谓同性恋,即指产生性吸引、激活性欲望、发展性爱的指向均为自己的同性,既非犯罪亦非变态,是个体自我的主动选择

一、同性恋的历史嬗变

同性恋现象普遍存在于古今中外的各种社会。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四千年前的古埃及等都认为同性恋是人的一种天性,对之采取宽容乃至纵容的态度。

(一)古希腊时尚

古希腊时代,同性恋与审美情趣、理性智慧、人品修养,以及武德相联系。大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都有同性恋体验。

古希腊男人把妻子看作佣人、管家婆及养育后代的保姆。古希腊女性低下的社会地位与教育修养使她们在精神上无法作为男性理想的伴侣。因此男人之间的关系高于男女关系。

古希腊男人之间的理想关系基于柏拉图所弘扬的“爱是永久地拥有善的欲望。”

柏拉图:“通过对男孩的夜晚之爱,一个男人在起床之时开始看到了美的真谛。”

这种关系通常由年长者主动表示,一开始年轻者将拒绝。年长者接着用礼物爱情诗歌向年轻者求爱,这时后者才给以回馈。两人之间形成亲密的情感纽带,年长者既是导师又是爱人。年轻伴侣从年长者的教诲下增进智慧,并用青春的身体相报。 一当少年成人,这种关系将不再继续,否则将是不当的。

萨福(Sappho):柏拉图称之为希腊的第十位缪斯(诗歌女神),与荷马齐名。她的诗歌大多为柔美婉约的情诗,以第一人称来抒发个人的哀乐,据说多是致其爱恋的女弟子。她生活的岛屿Les Bian之后成为女同性恋者或女同性恋的代名词,其名字也成为她所创造的诗体—萨福体(Sapphic)以及女同性恋的代名词。

(二)中国古代时尚

(三)同性恋解释的理论困惑

很多土著民族的青少年都公开表现出同性恋行为,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其后与异性的结婚成家。

(四)生殖目的高于个体性爱

自男性战胜女性成为社会、历史的统治者,人类性行为受到的约束就逐步加剧。

随着基督教成为古罗马国教,不能产生生殖后果的同性恋即遭到贬斥、迫害。

自黑暗中世纪到近现代,同性恋都是个体对社会的犯罪、个人带给自己及家族的耻辱,同时也是难言之隐的可怕疾病,必然会遭到全社会的诅咒、惩罚及迫害。

 

 

 

二、同性恋的现代流行

(一)20世纪60年代性解放/性革命对传统世俗性观念的冲击

女同性恋者往往保持更持久的亲密关系;

女权主义者甚至自我标示为女同性恋者,以此挑战男权优势化文化。

(二)现代社会的逐步宽容

(三)追求时尚的从众

挑战与反叛——被现今世界主体政治和权利边缘化的群体采取的自我定义、自我身份认定方式之一。

(四)同性恋不是疾病也不是犯罪

960年代的性革命性解放确认了同性恋不是罪恶、也不是对社会的犯罪。

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会)(1975年美国心理学会) DSM-Ⅲ 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目录中删除,我国于2001年采取了同样的删除。

大多情况下,同性恋者的焦虑不是来自同性恋本身,更多来自于对家人、朋友或同事公开或掩藏自己同性恋身份的矛盾之中。

 

三、同性恋者的社会适应

自我认同的困惑、挣扎与挑战反叛;

非主流行为的受歧视与压力、偏见、恐惧;

满足恋爱/性爱的困难与追求;

确立人生目标,适应社会与保持自我同一性;

自尊自信,不因性取向的不同而自我贬斥、自我边缘化。

四、人类性爱倾向的连续体

人类性爱的指向并非是楚河汉界、非黑即白的截然划分,而是两端延伸的连续统,人们自我选择处在这连续统的不同位置;或者与绝大多数人一样选择更靠端点的异性恋,也可能选择与大多数人相反的另一端点的同性恋,还可能选择处在比较中间的位置,两性对自己都有性吸引的双性恋。

(一)同性恋→双性恋→异性恋

(二)家庭危机与紧张

(三)环境应激

所谓双性恋是指对同性异性两性都能产生性吸引、发展亲密关系,并发生性行为的个体及其行为与活动。

弗洛伊德最早提出人类与生俱来或在本质上就是双性恋。但人类个体在社会性心理的发展进程中,其同性恋的大部分倾向都被社会压力所阻断,而只表现出社会所认可的异性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