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案例3,假如新合伙人丁以现金80 000元分别购买了甲和乙各30 000元的合伙权,要求: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借:合伙人资本——甲 30 000
——乙 30 000
贷:合伙人资本——丁 60 000
至于丁多付的20 000元在甲和乙之间如何分配,那就不是合伙企业的问题,而是甲和乙私人之间的事情了。
如果合伙权转让发生在原合伙人之间,则其会计处理与以上新合伙人购买合伙权是一致的,即仅仅调整合伙人资本账户中的明细记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