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是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出现的。作为一种理论,学术界尚存在一些争议。
以下介绍两种解释:
公共管理是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为了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众需求,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和私有部门的管理理论、技术、战略和方法等手段,有效配置资源,强化对公共事物的治理能力,以有效、公平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社会活动。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为实现公共福祉和公共利益而依法运用多种手段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
什么是公共部门?公共部门也称公共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为了更好的理解公共部门,我们来认识一下社会部门的划分:

如图:按照组织或者部门目的的公益和私益以及组织活动方式的强制和自愿为两个维度,我们把社会上的各种组织或部门分为四类部门:
第一部门(强制——公益部门)是国家权力部门(政府)
第二部门(自愿——私益部门)是市场主体(企业)
第三部门(自愿——公益部门)是非政府部门
第四部门(强制——私益部门)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政府部门和第三部门都是致力于公共领域,治理和解决公共事务,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以是公共管理的主体。
所以,公共管理是一种多元治理活动,其主体包括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1.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行政机关(官僚机构);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机构(包括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第三部门)
2.行政管理重视政府机构、过程和程序,强调政府的依法行政;公共管理侧重项目、结果、与绩效。
3.行政管理强调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思想教育手段;公共管理则重视市场化工具(民营化、用者付费、管制与放松管制、合同外包、内部市场等)、工商管理技术(战略管理、绩效管理、目标管理、标杆管理、企业流程再造等)、社会化手段(社区治理、志愿者组织、公司伙伴关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