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讲堂
01 绪论
02 政府的角色
03 政府组织
04 公务员制度
05 行政领导
06 行政决策
07 行政执行
08 依法行政
09 行政监督
10 政务公开
11 行政问责制
12 行政效率
学习内容 >> 第七章 >> 7.3 我国行政执行中的问题

从总体看,我国各级政府在行政执行中,基本上达到了决策的要求,能够如期完成任务,使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和实施,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但是,在任何一个国家的行政执行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失调、目标移位、控制不当、执行不力、腐败行为等等。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政府在行政执行中也出现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对于这些现象必须予以重视,进行分析,着手解决。
行政执行中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1)执行偏差。即行政执行的最后结果与决策目标不尽一致,行政执行歪曲或偏离了决策目标。这主要是由于两种情况造成的,一种情况是,行政决策方案确定以后,在行政执行过程中,由于决策时所具备的条件和形势已经发生变化,行政执行主体没有办法和能力达到决策目标;另一种情况是,囿于行政执行人员的知识素养、执行能力和理解水平以及执行体系不健全,行政执行没有实现行政决策目标,造成行政执行实际效果与行政决策目标之间出现差距。

(2)执行变形。即在行政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地歪曲了决策目标。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和基层机关身上。执行变形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附加性执行。在行政执行过程中,执行部门常常附加一些原决策目标所没有要求的内容,从而使行政执行过程复杂化,影响了决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第二、替换性执行。当需要执行的决策目标与负责执行的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存在利益冲突时,执行者制定与上级决策目标表面一致但本质上却相违背的执行措施,妨碍了上级部门决策目标的有效实施。第三、选择性执行。在行政执行中,执行者常常对上级指令、决定进行过滤,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规定、措施,抵制甚至拒绝执行对于本级政府部门、本地区发展“不利”的内容。第四、象征性执行。在行政执行中只采用象征性措施,使行政执行流于形式,缺少落实行政决策的具体内容,表面上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却受不到实际成效。

导致行政执行中执行偏差、变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执行者利益驱动产生的行为偏差;机制失衡,行为规范缺乏机制约束;行政结构紊乱,机构设置不当、权责不清、办事程序烦琐、规章制度不明确等;执行人员素质不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