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讲堂
01 绪论
02 政府的角色
03 政府组织
04 公务员制度
05 行政领导
06 行政决策
07 行政执行
08 依法行政
09 行政监督
10 政务公开
11 行政问责制
12 行政效率
学习内容 >> 第四章 >> 4.1 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

英文中的Givil Service在我国有不同译法,普通的译为“文官”,也有译做“公务员”等。美国称为Government Employee,即政府雇员。法国等称“公务员”,抹掉了封建色彩的官味。西方各国关于文官或公务员的划分界限大相径庭。一般来讲,西方国家政府的组成人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务官,即经过选举或任命程序产生的官员,其任期有限,通常随政党的进退而进退;另一类是事务官,是通过考试而进入行政系统,其去留不受政府更选的影响,一经录用只要无重大过失就可长期任职的职业官员,这批人员是文官,也称常任文官。

在我国,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公务员包括了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制度

国家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是依据一定的法规、准则进行的。公务员制度就是有关国家公务员管理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人事行政的基础。根据一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从行政人员的“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是搞好人事行政的关键。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和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随有不同,但都体现了对国家行政人员的制度化管理。建立公务员制度,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要求。通过科学的公务员制度,可以从组织上保证把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政府机关中来;可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保障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充分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干,高效率地实现政府的职能和目标。

(三)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人类历史充分证明了一个道理,任人唯贤,国家就会兴旺发达;任人唯亲,国家就腐败衰退。用人首先要有标准,任人唯亲和任人唯贤反映了选才用人的两种不同标准。“贤”就是德才兼备。我国党和政府历来把德才兼备作为选拔干部的标准,作为对广大干部的基本要求。德是指政治素质,才是指业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就是把那些立志为人民造福,为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贡献,既有现代经济、科技知识,又有革新精神,勇于创造,能够开创局面的人才选拔充实到行政机关队伍中来。德和才缺一不可,不能偏废,追求私利、腐化堕落,只能给人民的事业带来危害;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即使有才,也不能得到发挥;华而不实,不学无术,即使有一腔热情,也难有所作为。坚持任人唯贤原则,反对任人唯贤,必须建立公开、平等、竞争的选拔制度。

2.扬长避短、适才适用的原则

人事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谋求人和事的一致性。为此必须做到知事识人。扬长避短,就是用人所长。任何人都有其优点和缺点,用人所长则天下无不可用之才,求全责备则世上无可用之人。扬长避短,就是看到人们的长处,创造条件使这些长处得到充分发挥;对其短处,则尽量避开,并尽可能创造有利条件帮助其克服短处。要扬长避短,必须做到适才适用,就是根据每个人的专长和能力、志向和条件,做到才以致用,大才大用、小才小用,各尽得其所,各尽其才。职位分类制度和人员测平制度是贯彻扬长避短、适才适用原则的制度基础。通过职位分类明确各个行政职位的具体要求,通过人员的考核和测评把握人员的优势和缺陷,把适合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就能扬长避短,发挥每个人的优势。

3.注重实际,晋升唯功原则

功绩制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功绩就是工作实绩,是公务员做出的贡献,它是一个人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综合反映。功绩制原则强调对公务员的管理要注重实绩,按照功绩实施晋升。以功绩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评定的标准,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决定公务员的升降、奖惩等,是激励公务员勤奋而又创造性地工作的重要手段。这有利于鼓励公务员多做贡献,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强化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克服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等弊端。

4.不断更新、合理流动原则

行政队伍不断更新,合理流动,是社会发展、行政任务变化的要求,也符合人的自然规律。不断更新,可以消除用非所长、学非所用的现象,有利于人员的成长。通过合理的流动,才能解决干部终身制问题。行政人员的不断更新、合理流动,实现新陈代谢,能够保持行政人员队伍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5.依法管理、公开监督原则

依法管理是人事行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把人事行政的目的、要求、内容、步骤和方法等,通过立法程序规范起来,依靠法律法规制度确保人事行政的有效实施。法律规定并保护公务员的权利和待遇,也同时规定了公务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从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工资、福利直至退休,从内容到程序,对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要公之与众,公开人事行政的录用、考核、升降、奖惩、工资制度等内容,将人事行政自觉地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改变过去那种半封闭的神秘化的做法。依法管理、公开监督原则的贯彻是人事行政体现上述原则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