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讲堂
01 绪论
02 政府的角色
03 政府组织
04 公务员制度
05 行政领导
06 行政决策
07 行政执行
08 依法行政
09 行政监督
10 政务公开
11 行政问责制
12 行政效率
学习内容 >> 第八章 >> 拓展资料
  嘉禾“拆迁”事件反思录

事件回放:

2003年7月,湖南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对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2003年12月14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在会场外悬挂横幅:“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160多名公职人员受牵连,11名公职人员被降职或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3位拆迁户因“暴力抗法”和“妨害公务”罪名被逮捕,闹得民怨沸腾。

反响:

嘉禾拆迁事件经群众上访于2004年5月被曝光,偏僻的嘉禾县也因拆迁事件闹得民怨沸腾而成了2004年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2004年5月24日,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组成调查组进驻嘉禾。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县长李世栋被撤职,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均受到处理。

反思:

非常内疚 服从处理

周余武独白:“嘉禾事件”震惊全国,我感到非常内疚,我完全服从组织上对我的处理决定。我于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很想为党争气,为人民做事,但是我们在推进珠泉商贸城建设过程中的所作所为,适得其反,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有的网民跟帖发表评论说:看,共产党的县委书记就是这样。我真是痛心不已,你可以骂我,但不能骂共产党。被撤职后我重新学习了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我认为关键原因是没有从思想深处接受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传统的执政理念没有转过弯来,还停留在过去片面追求招商引资、发展速度和财政税收增长的层面上。

违宪行为

周余武独白:作为一名农家子弟,我体验过人民群众的苦与悲、哀与愁,懂得“老百姓即是天”的道理。但是,当珠泉商贸城项目拆迁遇到阻力时,我并没有设身处地为拆迁户的具体利益考虑,考虑外商利益多,考虑群众利益少,因而同意出台了“四包两停”、强制拆除等行政推进措施。这些作法,使自己在利益的天平上不知不觉地偏离了广大被拆迁人,在感情上不知不觉地淡漠了人民群众。

珠泉商贸城事件的根源,就在于我们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实现大多数群众利益与保护少数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支持珠泉商贸城建设的决议,我们认为这个项目代表了30多万嘉禾人民的利益,于是对300多拆迁户开始了拆迁工作。经过艰苦的思想转化工作,到2004年5月拒绝拆迁的余下37户。我们认为,绝大部分拆迁户已经拆迁了,如果余下的37户不拆,项目进展迟缓,等于说少数人的利益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于是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新修订的宪法明确提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我们的强制行为已经违宪;“多数人”可以侵犯“少数人”利益的执政理念,实际证明是不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的。满怀为人民谋利的热情,却让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当我认真反思这些沉重的教训时,深深体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一点一滴体现在党和政府的决策中,体现在每一名群众的具体利益上。以人为本不仅应当体现在经济建设的结果上,也应当体现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只有把加快发展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高度统一起来,在发展经济中谋划群众利益,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加快经济发展,才能使党和政府的每一个主张、每一个决策都能为群众所理解、所拥护、所支持。

越位行政

周余武独白:珠泉商贸城项目拆迁之所以出现政府“越位”,就是因为长期以来我用行政手段推动工作的惯性还在起作用,没有学会运用经济手段来推动经济建设。一旦决策受到阻碍,就把部分老百姓的不满情绪看做对政府的不满,又采取更进一步的行政手段来推动工作,从而陷入恶性循环。

在9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使用了很多强制手段进行拆迁,还是有37户不肯拆,阻力还那么大。我们的态度当时还是非常强烈,提出了“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口号,拘捕了3位拒绝拆迁户。假如强制拆迁行为不是在社会舆论和中央领导的强力干预下“急刹车”,县委、县政府和拒绝拆迁户的对立矛盾将会迅速激化。嘉禾县强制拆迁手段的失灵,说明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的有限性,行政手段不是万能,行政手段必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才能发挥作用。

珠泉商贸城建设项目是嘉禾县第一个投资过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我觉得县委、县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因此同意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指挥部,我亲自担任顾问。后来,我认为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于是又提议成立了6人工作组,领导和协调珠泉商贸城建设工作。政府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把应由投资商负责的拆迁工作包揽过来,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当拆迁建设陷入重重困难时,一些领导干部要求采取非常规的工作措施,我想商贸城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发动国家公职人员一起协助拆迁,非常有必要,于是同意出台了“四包两停”文件,在执行过程中,11名国家公职人员因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就对他们进行了错误处理。这些措施伤害了部分干部群众的感情,引发了群众的抵触情绪,酿成了严重的后果。

从这些刻骨铭心的教训中,我深深体会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群众,用得不好则会伤害群众,甚至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越权”行为,都有可能把实事办空,把好事办砸。

无私还要“有畏”

周余武独白:领导干部只有无私才能无畏,但在新的形势下,简单地抱着对党和人民朴素的感情,以为自己为党为国做事,方法简单一点没关系,这种观念已经过时了。反思“嘉禾事件”,我的一个教训是无私要有“畏”,对待党纪国法要有“畏”,对待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有“畏”,对待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利益的决心要有“畏”。郴州市纪委在嘉禾县召开2003年度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测评大会,95%的人投了我优秀票。我坚持认为,领导干部只要做到了不贪不占,就一定会无所畏惧,有所作为。担任嘉禾县委书记后,我深感发展不足的压力,全面推行了整体“逼”,层层“逼”的工作责任机制,这些行政风格放在珠泉商贸城建设中,就出现了“四包两停”等一系列过激作法。虽然当时也有人对此提出过质疑,但我自认为本人胸襟坦荡、无私无畏,所作所为都是为嘉禾发展着想,行为妥与不妥只是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 

群众的意见和上级的监督最终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新闻媒体曝光后,我们不但没有深刻反省,而且还形成了错误的“三不怕”认识,即不怕媒体曝光、不怕少数人闹但没有深刻反省,而且还形成了错误的“三不怕”认识,即不怕媒体曝光、不怕少数人闹事、不怕有人上访,勇往直前,“大干快上”。我们任性的政府行为和长官意志,导致结局惨重,代价高昂。

(摘自《半月谈》)